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艳阳天,碧空万里无云。初夏时分,正是出游的好时节。
约上三五好友,相伴出游。畅游山水,饮酒作诗。如此快哉,神仙难求啊。这就是属于凡人的惬意,凡人的生活。比起只知潜心苦修的修士,他们的生活却是多姿多彩,充满了惊喜与欢乐。
在短暂的生命里,也能绽放出耀眼的光华。甚至那一瞬间的辉煌,足以让历史铭记。一首诗,一曲词,也能够传唱千年。其作者,似乎也以另一种意义活了了千年,被世人所铭记。
宽阔的大道上,烟尘滚滚。数人策马奔驰,朝着长平城的方向进发。
骑马之人身材高大,脸上纹着怪异的花纹。多数身穿兽皮衣,背着长弓或巨剑。若是有路人在一旁,毫无疑问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身份。
北地之国的更北方,无尽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,一般都称呼其为蛮子。
这游牧民族的社会结构,组织构成也颇为有趣。甚至,有不少闲着无聊蛋疼的文人,专门研究这个。
那些蛮子内部颇有一些政教合一的感觉,巫王是所有部族的共同领袖,统率着所有力士与咒师。但除了事关草原的大事,各部落的治理还是由各自头人负责。巫王最多,也就是协调一下各部落之间的矛盾。可以这么说,巫王就是整个草原部族的精神领袖,有一点像是教皇。而力士与咒师,就好比是圣骑士与牧师。
而所谓的大祭司,就是巫王的助手,协助巫王统帅力士与咒师。甚至各部族之间产生矛盾冲突以后,也是由大祭司来协调和审判。
说起来,百年以前的南侵之战,就是由上代巫王颁布的战争令。动员了整个草原部族,魔法纹身。
但是,一名身高约2米,肌肉堪比终结者的大汉。却身穿长袍头戴羽冠,腰间还插着一柄折扇,一副儒生打扮。狰狞的大脸给人一种温文尔雅感觉,仿佛那些寒窗苦读的书生。说不出的别捏和怪异,让人总觉得有一些不对劲。
终结者,就该拿着加特林,然后一身皮衣带着墨镜。骑着哈雷摩托去拯救世界,或者保护未来的救世主。这一份如此拉风,简直骨子里就是美式超级英雄的工作,怎么能说辞就辞呢。
所以,王子童鞋,还是去做你终结者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吧。若是混得好,票子妹子房子那都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。
啊,又跑题了。没关系,还是转入正文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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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帖木儿,注意你的言辞。要是被那些修士听到了,少不得要教训你一顿。百年以前的战争,你难道忘记了他们的力量?”不满的训斥大汉,赫连王子脸上出现少有的凝重。
他的身份,决定了其可以接触到一些常人难以触及的资料。修士的力量,远不是他们这些力士和咒师能够匹敌的。
就算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,能够和元婴期修士匹敌的巫王。其寿元也不过两百余年,而元婴期修士可是能够活上千年。整个北地之国,元婴修士没有一百也有几十。更别说,元婴之上的分神期修士。
要不然那些高人不理世事,喜欢潜心修炼。再加上,整个北地十国对于更北方的无尽大草原没有太大兴趣。否则的话,这片大草原的主人是谁,还说不定呢。
百年之前的战争,说白了更像是孩子间的打闹。淘气的小弟问大哥要糖吃,不给就哭闹。上任巫王不自量力的想要占领整个北地,最终惹怒那些大能修士,所以才落到个尸骨无存的下场。
也许正因为如此,所以赫连从小受到的教导,就是不要和北地之人为敌。甚至,他从小学习的,就是北地的文化。以至于,弄到最后这位王子喜好装扮文士,他认为这样才显得其有文化。
只是他不知道的是,如此彪形大汉文士打扮反而有些画虎不成反类犬。看上去不像是儒士,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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